| 二、投資獎勵與研發補助
(ㄧ)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獎勵辦法:屬於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部分、屬於農業部份
可申請適用5年免稅或股東投資抵減等租稅優惠。
(二)公司投資於資源貧瘠或發展遲緩鄉鎮地區適用投資抵減辦法:
可申請於5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,園區地處之長治鄉屬抵減率10%之地區。
(三)農業購置設備或技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:
可申請於起5年內扺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。
(四)生物技術研發成果產業化推動輔導辦法:
適用農業生物技術國家型科技計畫研發成果之園區事業,得向經濟部申請研發補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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