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所在地。
三、營業項目。
四、資本額。
五、負責人。
六、進出口簽證負責人。
七、工廠登記相關資料。 內容說明
二、屬藥商者須俟縣、市衛生局派員實地勘察符合規定,始得申辦。
三、所在地變更須經本籌備處(管理局)開工核准後始得申辦。 應備文件
二、變更後之公司變更登記表影本一份。
三、原登記證正本。
四、其他涉及變更內容之附件(如董事會會議記錄)。 申請資格或要件 已辦妥公司設立登記之農業科技或其他園區事業、園區服務事業。 主會辦單位 籌備處(管理局)第二組。 規費及其他事項
二、獨資、合夥組織:新台幣2,000元(營利事業登記變更登記費:1,000元、登記證費:1,000元)。 參考法令
二、商業登記法及其施行細則。
三、營利事業登記規則及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。
四、工廠管理輔導法。
五、出進口廠商登記管理辦法。
二、繳銷原領園區事業登記證。
三、環保主管機關出具用地之土壤污染檢測資料同意備查文件。 申請資格或要件 已辦妥公司設立登記之農業科技或其他園區事業、園區服務事業。 主會辦單位 籌備處(管理局)第二組。 規費及其他事項 免規費。 參考法令
二、商業登記法暨其施行細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