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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生物科技園區 Fish Animati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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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網頁位置:首頁工商行政營利、歇業變更登記
標題小圖示園區事業變更登記
  • 申請時機
    園區事業或營利事業下列原登記事項變更時:
    ㄧ、園區事業名稱。

    二、所在地。

    三、營業項目。

    四、資本額。

    五、負責人。

    六、進出口簽證負責人。

    七、工廠登記相關資料。

  • 內容說明
    ㄧ、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(即辦妥公司變更登記之日起十五日內)向本籌備處(管理局)申辦。

    二、屬藥商者須俟縣、市衛生局派員實地勘察符合規定,始得申辦。

    三、所在地變更須經本籌備處(管理局)開工核准後始得申辦。

  • 應備文件
    ㄧ、營利事業(含工廠、出進口)設立(變更)登記申請書七份。

    二、變更後之公司變更登記表影本一份。

    三、原登記證正本。

    四、其他涉及變更內容之附件(如董事會會議記錄)。

  • 申請資格或要件
    已辦妥公司設立登記之農業科技或其他園區事業、園區服務事業。
  • 主會辦單位
    籌備處(管理局)第二組。
  • 規費及其他事項
    ㄧ、公司、分公司組織:新台幣6,000元(營利事業登記變更登記費:1,000元、工廠型態登記費:3,000元、證照費:2,000元)。

    二、獨資、合夥組織:新台幣2,000元(營利事業登記變更登記費:1,000元、登記證費:1,000元)。

  • 參考法令
    ㄧ、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及其施行細則。

    二、商業登記法及其施行細則。

    三、營利事業登記規則及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。

    四、工廠管理輔導法。

    五、出進口廠商登記管理辦法。

標題小圖示園區事業歇業登記
  • 申請時機
    應於解散登記核准後十五內申請、或與解散登記併案辦理。
  • 內容說明
    申請書由董事長及公司蓋印鑑章申請。
  • 應備文件
    ㄧ、歇業(註銷)登記申請書二份。

    二、繳銷原領園區事業登記證。

    三、環保主管機關出具用地之土壤污染檢測資料同意備查文件。

  • 申請資格或要件
    已辦妥公司設立登記之農業科技或其他園區事業、園區服務事業。
  • 主會辦單位
    籌備處(管理局)第二組。
  • 規費及其他事項
    免規費。
  • 參考法令
    ㄧ、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及其施行細則。

    二、商業登記法暨其施行細則。

    三、營利事業登記規則及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。

    四、工廠管理輔導法。

    五、出進口廠商登記管理辦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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