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網頁使用script開發,但是並不影響您的瀏覽
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生物科技園區 Fish Animation
::: [交通網絡] [政風信箱]
[中文] English 日本語 全文檢索
  
主選單項目
[產業聚落]
[認識農科]
[服務團隊]
[農科魅力]
[產業資訊]
[投資資訊]
[工商行政]
[建管行政]
[環保行政]
[相關連結]
[相關法規]
[公開資訊]
[網站地圖]
[底圖圖片]
交流園地
[間隔圖片]
[為民服務]
[間隔圖片]
[資料下載]
[間隔圖片]
[諮詢信箱]
[間隔圖片]
::: 網頁位置:首頁投資資訊 》進駐要領 》投資設廠申請 》增資或投資案變更
  • 承辦單位:籌備處(以後為管理局)
  • 辦理期限:7天

一、法令依據
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1516 條。

二、申請增資或變更投資案作業流程
  • 廠商欲增租廠房或(及)調增產能,如該廠商之進駐申請產業類別需要符合「應實施環評規定」,則需辦理環評(環評需檢附污染防治計畫書),並通過審查後申請增資或變更投資案;如不需符合「應實施環評規定」,則可直接提出申請增資或變更投資案。
  • 核准增資或變更進駐申請案後,將該案交由審查小組核備。
  • 增資或變更投資案核准後,取得相關環保(水、空氣、廢棄物)許可文件,即可申請雜、、建照(或室內裝修)或簽定設施租賃合約。廠商如欲自建廠房,則應提土壤及地下水檢測報告,以申請雜建照(或室內裝修)或簽定設施租賃合約。
  • 以上程序完成後,即可開工。
申請變更:增租廠房或調增產能之後判定是否符合應實施
環保相關參考法規:
(http://www.epa.gov.tw/Chinese/epalaw)
背景圖示
排版用空白長條圖
標題小圖示 本站瀏覽人數:131909 標題小圖示 天氣
無障礙網站(另開新視窗) 96年度金網獎入圍網站獎(另開新視窗) 電話:08-7623205   傳真:08-7623235   地址:屏東縣長治鄉德和村神農路一號
Copyright ©2007 PABP(Pingtung Agricultural Biotechnology Park). All Rights reserved. 
1024x768 IE5.0以上
◆ 隱私權   ◆ 安全資訊